
碩士生有意申請115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者,敬請檢附相關資料於7月10日(五)中午12點前送至系辦辦理,
摘錄「國立中興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:
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碩士班學生修業滿一年之研究生,成績優異及具研究潛力者。
【申請須檢附文件】
一、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表乙份。
二、歷年成績單(含名次證明)乙份。
三、原就讀或相關系、所、院、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之推薦書。
檢附「國立中興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及「國立中興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表」如附件。